湘军高级中学新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阅读:156次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做好2023年南昌市城区特长班(生)招生工作,现将2023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优化招生程序。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纳入特长生招生范围,可招收特长生。城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一并公布特长生招生项目、下达特长生招生计划。
为扎实推进体教融合工作深度开展,我市体教融合培养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其招生及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洪体发〔2023〕17号)《关于公布2023年南昌市体教融合基地学校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是严格标准要求。特长班(生)录取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余类别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各招生学校在市定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
自2023年起,体育类(体教融合培养生)、艺术类(含音乐、器乐、舞蹈、美术)、传媒类特长生专业测试将执行市级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各招生学校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完成市级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加试。
经研究确定,2023年度体教融合培养生(含体教融合基地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在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特长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特长班(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负责特长生招生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等工作。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本校2023年特长班(生)招生方案,明确报考时间及要求、录取分数要求及录取办法、专业测试安排及成绩公布、报考咨询方式等内容,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特长班(生)招生考试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落实《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班(生)招生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特长班(生)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与专业测试等工作。
特长生专业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将专业测试结果及入闱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特长班(生)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应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湘军高级中学新生,及时回应家长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对考生提出的异议,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认真查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各招生学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不得提前进行特长班(生)招生宣传,严禁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收特长生。
特长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严禁以特长班(生)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采取服务外包等形式委托培养。严禁第三方机构参与和收取费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特长班(生)招生及收费工作,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湘军高级中学新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湘军高级中学新生,并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以上要求,指导所辖普通高中学校做好特长班(生)的招生录取和办学工作。
附件:1.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表
2.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专业测试标准
3.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4.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传媒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洪教普高字〔2023〕5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附件1: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及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体教融合培养生)专业测试标准
附件3: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
附件4:2023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传媒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