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高级中学收费 成都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时间:2023-06-09 阅读:95次
成都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学费:根据学校类别,学费标准如下:
学校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
市级示范高中
一般高中
农村高中
标准(元/生.期)
(2)择校费:六城区按下表收费湘军高级中学收费,其余区(市)县在低于六城区标准的前提下,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财政、教育部门审定标准。对择校就读的学生,在其缴纳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学校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
市级示范高中
一般高中
标准(元/生.年)
(3)住宿费: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均可收取该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4)高中毕业会考费: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课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作业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自行车自愿停放费:该费用只能向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六城区每生每期12元,县城每生每期10元,乡镇每生每期5元。
(4)自愿入伙费:学生自愿在校搭伙的湘军高级中学收费,伙食费用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6)教辅材料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成都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代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3]38号)执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湘军高级中学收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